過去,評《紅樓夢》的人,常常因為書中寫有寶玉“參禪”和“續(xù)莊”(續(xù)《南華經(jīng)》文字)的章節(jié),便想從這些地方尋繹出曹雪芹的思想繼承的關(guān)系來。從而得出結(jié)論,認為曹雪芹解決人生問題的答案,不外求得解脫。而且這種解脫的途徑,也是沿著釋迦或者莊周的道路來走的。
我們現(xiàn)在就曹雪芹的思想和莊周思想的關(guān)系,試作初步探索,看是否真的如此?
主張曹雪芹經(jīng)歷了種種繁華,重重苦痛,而想求得解脫,最有代表性的,應屬王國維。
我們都知道:老子說過:“人之大患,在我有身?!?span id="uqz2zgo" class="candidate-entity-word" data-gid="6136475">莊子曾說過:“大塊載我以行,勞我以生。”王國維便照這些詞句的字面作了解釋,說出自己的看法道:“憂患與勞苦之與生相對待也久矣。夫生者,人人之所欲;憂患與勞苦者,人人之所惡也?!保?a href="http://www.51zclw.cn/archives/tag/%e7%8e%8b%e5%9b%bd%e7%bb%b4" title="【查看含有[王國維]標簽的文章】" target="_blank">王國維:《紅樓夢評論》第一章:人生及美術(shù)之概論)從這王國維把生和憂患勞苦相對立起來。人欲生,而不欲苦,但是憂患和勞苦是無法擺脫的。人所欲者達不到,人所不欲的苦痛,卻不能擺脫掉。王國維以此作自己的出發(fā)點。
王國維把“欲”作為生活的本質(zhì),再闡述欲是永遠得不到滿足的。欲是由于不足而生的,不足就是苦痛本身。即使一欲得以滿足,但是另外的欲又要求滿足,還是得不到最后滿足。因之,所謂的“究竟慰藉”是永遠得不到的。即使真的所有的欲都得到滿足了,再沒有可欲的對象了,這時厭倦之情便會乘機而來。人活在世上,就像背負著重擔的人一樣,總是開脫不掉苦痛和煩惱。這樣,人生就和鐘擺一樣,擺動在苦痛和倦?yún)捴g。
照他的說法,人世生活的性質(zhì),可以用下列公式表出:
欲(生活本質(zhì))——多而無厭
償(人人各遂其生活之欲而不相侵害)
苦痛(究竟之慰藉終不可得)
人生不過是在“欲”和“償”之間奔波角逐,無法求得“究竟慰藉”,安頓快樂,得到的永遠是苦痛。
王國維也曾看到政治和科學是人欲的積極的成果。他說:“故科學上之成功,雖若層樓杰觀,高嚴鉅麗,然其基址則筑乎生活之欲之上,與政治上之系統(tǒng)立于生活之欲之上無所異,然則吾人理論與實際之二方面,皆生活之欲之結(jié)果也。”
這是他的觀點里的一線火花,是值得稱贊的。但這個火花很快就熄滅了,他把臉偏了過去。他并不認為政治與科學,或是理論與實際,可以解決人生的苦痛,他認為解決人類生活苦痛的,應該別有良藥,就是要用美術(shù)來作升華劑。
“使吾人超然于利害之外,而忘物與我之關(guān)系,此時也,吾人之心無希望,無恐怖,非復欲之我,而但知之我也”。從而去“欲”存“知”,因而得到解脫。他沒有說明這種解決是暫時的,還是永久的,只是說他認為美術(shù)才能稱得起“其物非實物”。正因為它是物又非實物,才能擔負起使“因其物之與己無關(guān)系,而超然于利害之外”。
隨即他又認為“美術(shù)之為物,欲者不觀,觀者不欲,而藝術(shù)之美所以優(yōu)于自然之美者,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關(guān)系也”。
因此,他的意思就是:人在美術(shù)中既可得到對物的享受,因為它畢竟不是實物,因而不造成負擔,使人不為物所累,遂使人忘掉物與我的利害關(guān)系了。
王國維這里說的美術(shù),是廣義的,是泛指藝術(shù)之美來說的。在抒發(fā)他個人對于美學的看法之后,王國維便宣稱:美術(shù)中以詩歌、戲曲、小說為其頂點,因為它們的目的是在寫人生。從這些作品里,王國維發(fā)現(xiàn)一絕大著作,這就是《紅樓夢》。
原來被王國維拍案叫絕的《紅樓夢》,是因為它的作者,在解決“欲”和“苦痛”的問題上,頗合我心。在王國維心目中,曹雪芹是做得最為透徹的,達到了盡善盡美的地步。由于這個原故,接著,他便引用了《紅樓夢》開卷第一回大荒山下寶玉的來歷一段文字,并由此發(fā)出議論說:
“此可知生活之欲之先人生而存在,而人生不過此欲之發(fā)現(xiàn)也。此可知吾人之墮落由吾人之所欲,而意志自由之罪惡也。夫頑鈍者既不幸而為此石矣,又幸而不見用,則何不游于廣莫之野,無何有之鄉(xiāng),以自適其適,而必欲入此憂患勞苦之世界,不可謂非此石之大誤也。由此一念之誤,而遂造出十九年之歷史與百二十回之事實,與茫茫大士、渺渺真人何與?”
接著,王國維又引用百十七回寶玉和和尚問答的一段談話加以分析。他認為所謂“自己的底里未知”,是未知他的生活乃是自己的一念之誤所致,這是由于自己的一念之誤而造成的。待到聽了和尚的話,才知這不幸的生活根源是自己的欲,要做到拒絕這欲和由欲而產(chǎn)生的苦痛,也由不得自己,因此便有“還玉”的話頭來。所謂玉者,不過是生活之欲的代表而已。它被攜入紅塵,并非是一僧一道所為,其實還是頑石本身自造的。后來引登彼岸,也絕不是一僧一道的力量所做的,也是頑石自己決心去欲的結(jié)果。難道唯獨寶玉一人是這樣嗎?不是的,人類之墮落與解脫,亦視其有此意志與否而已。
姑不論這段八十回以后的文字,是否可以代表曹雪芹的思想。我們只想從這兒能看出來王國維是怎樣借以表述自己的思想的。接著他又告訴我們說,男女之欲更強于飲食之欲。為什么呢?因為前者是無盡的,后者是有限的,前者是形而上的,后者是形而下的。又比如所說生活之于苦痛,二者是一而非二,而苦痛的程度與主張生活之欲的程度為正比。所以前者的痛苦尤倍蓰于后者的苦痛。而《紅樓夢》一書,實在是揭示了這種生活、這種苦痛,乃是由于人的自造,又揭示給我們解脫的途徑,不可不求諸自己。
基于上述的論點,王國維進一步認為生和苦痛是對立的,同時又是不可分割的,因為苦是和生俱來的。而苦又永遠得不到“究竟慰藉”。因為人生下來就有欲,欲又是無窮無盡的,因此欲是一切罪惡之源。而人們的墮落,正是由于人有所欲,人的意志自由所造成的罪惡??!他便把曹雪芹引為同調(diào),用他這一套見解去套《紅樓夢》。
王國維解釋“玉”是“欲”的代表,是很有見地的。但他對《紅樓夢》的論斷卻是毫無是處。他的這種論斷正好落入主張“原罪”的宗教教義的泥坑里去。而這種先天的原罪,又隨著意志自由不斷擴大,因之,要想解決人類之墮落與解脫,也非得由意志來決定不可。剛好和主張意志自由的寶玉正唱反調(diào),和清朝末葉的一批理學家所宣揚的:滄海泛濫,人欲橫流,洪水滔滔,末日來臨,得要歸心向善,去欲存真等等說教,倒唱了一個調(diào)子。現(xiàn)在僅就王國維提出的對“欲”和“苦痛”這對矛盾的解決方法來考察一下,就不難看出王國維的觀點和曹雪芹的思想距離該有多么遠,橫在他們之間的鴻溝又有多么深。
王國維提出解決“欲”和“苦痛”的辦法,和曹雪芹貌既不合,神亦乖離。他對于人類解脫苦痛的途徑是:
“解脫之道,存于出世,而不存于自殺。出世者,拒絕一切生活之欲也。彼知生活之無所逃于苦痛,而求入于無生之域,當其終也,恒干雖存,固已形如槁木,而心如死灰矣。若生活之欲如故,但不滿于現(xiàn)在之生活,而求主張之于異日,則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復生于彼,而苦海之流又將與生活之欲而無窮?!?/span>
試看王國維竟而導致出這樣的結(jié)論來:
要“求入于無生之域,當其終也,恒干雖存,固已形如槁木,心同死灰矣”。“故茍有生活之欲存乎,則雖出世而無與于解脫,茍無此欲,則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”。
這才真叫十足的還向荒唐演大荒哩!原來王國維大歌大頌的解脫之道,一再強調(diào)存于出世,而不存于自殺。現(xiàn)在又承認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。雖然他舉的例子是鴛鴦之死,但對人生作全面的考查中,得出這樣的論斷,又強加到對《紅樓夢》贊語里面,問題就不那么簡單了。
我們不禁要問,就算在曹雪芹原稿中真的寫寶玉出家了,寶玉果真會得到“解脫”嗎?誰都會作同樣的回答:“沒有?!边B王國維自己也都不能自圓其說,何況連王國維覺得釋迦和耶穌也還未必求得“解脫”呢!
隨后他又提出生生主義來,但他馬上就又對它失去信心,簡單地認為“所謂最大多數(shù)之最大福祉者,亦僅歸于倫理學之夢想而已”。就在這句話中,把他在哲學領(lǐng)域中所產(chǎn)生的困惑,輕而易舉地就“解脫”掉了。一個踉蹌跌進叔本華的套褲里去,從而發(fā)出感嘆聲來。王國維感嘆的聲音,又和“原罪”、“求罰”、“懺悔”、“解脫”這一串基督教義中的老腔舊調(diào)沒有什么區(qū)別了。同時,他還把莊周鼓吹的“槁木死灰”復活起來,強加給曹雪芹,使它在曹雪芹身上得到續(xù)命的機會。王國維說:
嗚呼!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。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,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,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。自犯罪,自加罰,自懺悔,自解脫。美術(shù)之務,在描寫人生之苦痛與其解脫之道,而使吾儕馮生之徒,于此桎梏之世界中,離此生活之欲之爭斗,而得其暫時之平和,此一切美術(shù)之目的也?!薄叭簟都t樓夢》之寫寶玉,又豈有以異于彼乎?彼于纏陷最深之中而已伏解脫之種子,故聽《寄生草》之曲而悟立足之境,讀《胠篋》之篇而作焚花散麝之想……。
從此,王國維就認定“焚花散麝”真正是寶玉的思想實質(zhì)。寶玉在纏陷最深的遭遇時,尋找出路中取得的答案是:“焚花散麝”,并且從而伏下了后來“解脫”的種子。
王國維從《紅樓夢》二十二回這段寶玉續(xù)莊的筆墨里,就把曹雪芹的思想和莊周的思想銜接起來了。而這穿針引線的人正是寶玉。因為寶玉在《胠篋篇》后,模仿莊周的風格,說了一些相類似的話語,也就是那段有名的文字:“焚花散麝,而閨閣始人含其勸矣;戕寶釵之仙姿,灰黛玉之靈竅,喪減情意,而閨閣之美惡始相類矣。彼含其勸,則無參商之虞矣;戕其仙姿,無戀愛之心矣;灰其靈竅,無才思之情矣。彼釵、玉、花、麝者,皆張其羅而邃其穴,所以迷惑纏陷天下者也?!保ǜ奖荆?/span>
這段續(xù)寫莊子文字,除了詞藻稍嫌華麗外,遣字造句,思想感情,幾乎和莊子無一不合。把它和《紅樓夢》引子對看,更覺可以粘合起來。因此,把曹雪芹派在莊周門下求得解脫,自是順理成章的事,作為定案,也是再容易不過的了。
但是,天下事不能只看表面文章。
事實上:“曹雪芹筆下的寶玉,并沒有以續(xù)《胠篋》之篇,作焚花散麝之想……”這里并不是有意故弄玄虛,大作翻案文章。寶玉無焚花散麝之想的話是和曹雪芹同時代的人說的。他說這話,還在距我們二百年前哩。它就寫在脂庚本的二十二回的夾批中。
我們知道,“抄本”《紅樓夢》里,常有“眉批”或“夾評”,有的署名,有的沒有署名。沒有署名的,人們大都籠統(tǒng)地把它算在脂硯齋的名下。但是,也有人認為,其中也有曹雪芹自批自評的部分。這一段,不知是什么人批的。批注是這樣的:
……前文無心云,看南華經(jīng),不過(與)襲人等(著)惱時,無聊之甚,偶以釋悶耳。殊不知用于今日大解悟大覺迷之功甚矣。市徒見此,必云:前日看的是外篇《胠篋》,如何今日又知若許篇,然則彼只曾看外篇數(shù)語乎?想其理,自然默默看過幾篇。適至外篇,故偶觸其機,方續(xù)之也。若云只看了那幾句便續(xù),則寶玉彼時之心是有意續(xù)莊子,并非釋悶時偶續(xù)之也。且更有見前所續(xù),則曰續(xù)的不通,更可笑矣。試思寶玉雖愚,豈有安心立意與莊叟爭衡哉?且寶玉有生以來,此身此心為諸女兒應酬不暇,眼前多少現(xiàn)有意之事,尚無暇去作,豈忽然要分心于腐言糟粕之中哉?可知除閨閣之外,并無一事是寶玉立意作出來的。大則天地陰陽,小則功名榮枯,以及吟篇琢句,皆是隨分觸情,偶得之不喜,失之不悲。若當作有心,謬矣!只看大觀園題詠之文,已算平生得意之句,得意之事矣,然亦總不見再吟一句,再題一事,據(jù)此可見矣。然后可知前夜是無心順手拈了一本莊子在手,且酒興醮醮,芳愁默默,順手不計工拙,草草一續(xù)也。若使順手拈一本近時鼓詞,或如《鐘無艷赴會》、《齊太子走國》等草野風邪之傳,必亦續(xù)之矣。觀者試看此批,然后謂余不謬。所以可恨者,彼夜卻不曾拈了《山門》一出傳奇,若使《山門》在案,彼時捻著,又不知于《寄生草》后,續(xù)出何等超凡入圣大覺大悟諸語錄來。
這段批語,不能只當作一般文字看。這位批注者是很了解曹雪芹的思想實質(zhì)的。幫助我們可以從中看出曹雪芹真正的思想到底是些什么樣兒。
批語有幾層意思:
第一,批注認為《莊子》是腐言糟粕之文。這不但是發(fā)前人之所未發(fā),而且不僅是批注者的意思,也是代表曹雪芹的本意的。這樣一來,便使王國維的論點整個給掀翻了。
第二,批注認為,寶玉有生以來,此身此心,為諸女兒應接不暇。除閨閣之外,并無一事是寶玉立意想作的。大則天地陰陽,小則功名榮枯,以及吟篇琢句,皆是隨分觸情,偶得之不喜,失之不悲,若當作有心,謬矣!毫無疑問,他替寶玉說出了心里話。這和茗煙說寶玉愿下世脫生一個女兒一樣說到點子上了。
第三,大觀園題詠,總算得上是寶玉平生得意之事吧?但今后未聞再吟一句,再題一事,早已丟到九霄云外去了。后來從莊周到皇妃,全不在曹雪芹眼中心里。
第四,續(xù)莊文是隨手拈來,如果恰巧看的是鼓詞,便會續(xù)幾句鼓詞兒的,并非立意一定要續(xù)什么《南華經(jīng)》。如果那天碰巧是在看《山門》一折,一定會有超凡入圣的語錄續(xù)了出來。
通過上面幾點,使我們清楚地看到,批注者是對曹雪芹深深了解的!因為只有他才能排除“市徒”的眼目,看到寶玉為女兒粉身碎骨,應酬不暇,才真正是寶玉平生的正經(jīng)大事。除這個之外,大則天地陰陽,小則功名榮枯,全不在寶玉眼中意中。這“天地陰陽”四字,其實也包括皇帝老子在內(nèi),因為只有皇帝這份“大”,才能襯出功名榮枯這份“小”呢!
從以上各條都可證明寶玉根本沒有焚花散麝之想。
那么,現(xiàn)在讓我們也從“欲”來說起。我很同意王國維把“玉”解釋成為“生活之欲”的代表。但是,王國維所作的《紅樓夢》的“欲”的解釋,和曹雪芹所闡明的“欲”的原意,完全反了個個兒。在哲學上對“人欲”的看法,有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。一種是“欲”“理”合一論,這是唯物主義的實踐觀點。一種是“去欲存理”、“理在事上”,這是唯心主義先驗論的觀點。這里是不容混淆的。
終曹雪芹一生,正是這兩種思潮展開決戰(zhàn)的階段。用文藝形式來體現(xiàn)這場思想斗爭,是曹雪芹。也正是他供獻給人類面前的藝術(shù)作品《紅樓夢》,成為反映著這兩種思想斗爭的最壯美的記錄。
在這個貫串一個歷史時代的思想斗爭中,曹雪芹是站在程朱對立面的偉大的文學家。與此同時,戴震是站在程朱對立面的偉大的哲學家。
至于戴震思想是否和曹雪芹有什么交流,或者二人是否有什么過往,這都不在我們談論的范圍之內(nèi)。我們想說的,是因他們所處的時代背景,生產(chǎn)發(fā)展水平,以及他們在生存空間所觸動的矛盾,使他們?nèi)〉媚撤N“共感”、“共然”的地方。因此,曹雪芹這個偉大的文學家和戴震這個偉大的哲學家,在同時代中取得共同的認識。
我們先看戴震對于“人欲”是怎么說的。
戴震主張“理存乎欲中”。他對程朱的“去欲存理”的觀點,給以迎頭痛擊。他指出官僚統(tǒng)治者,可以利用他們的主張,以理殺人??梢园残捻б獾刈凇袄怼边@個堂而皇之寶座上,任意宰割百姓。
為了戰(zhàn)勝理學,戴震對《孟子字義疏證》作了新的解釋,他一方面借用孟子在統(tǒng)治階級心目中的地位來掩護自己的政治立場,一方面把自己的思想,借對《孟子》疏證的形式,把孟子的某些觀點,加上新的內(nèi)容,放出新的光彩。這工作的本身,就早已遠遠超出字義“疏證”的范圍了。
戴震認識到“欲”是自然現(xiàn)象,和“性”、“知”一樣,它們都“感而接于物”。這三者都不是先驗的。恰恰相反,是人們對于外界事物接觸而發(fā)的。通過感覺,得到認識,它有感于物才產(chǎn)生的。戴震舉出人之所同感、心之所同然的例證,來說明這個問題。他說:“饑寒愁怨,飲食男女,常情隱曲之感,則名之曰人欲”。這個人欲平凡得很,并沒有什么可惡可怕的地方。在這里,人欲絕不是什么原罪,更不是什么罪惡之源。與此同時,戴震說:“凡事皆有于欲,無欲則無為矣。有欲而后有為,有為而歸于至當不可易之為理,無欲無為,又焉有理?”有欲才有為,有為,也就是實踐。經(jīng)過實踐,認為是站得住的,我們就叫它作“理”。
這就是對程朱“理在事上”、“理具于心”的論點,作了無情的批判,是對于“去欲”論者的有力駁斥。
戴震堅持他的唯物主義的認識論。通過人的感官作用,作為認識論的出發(fā)點。人們是通過了人的感官,接觸到外界事物,才產(chǎn)生感覺的。物各有性,耳、目這些器官不能思維。世界萬象的殊異性,就是萬象的本身的性。心是主思維的器官。能思,是心的性,它并不是什么離開物質(zhì)而存在的東西。心是就通過感官所提供的感性認識,綜括為理性思維,而得到正確的判斷和推理,從而掌握了自然的和社會的規(guī)律和法則。
戴震認為事物這個過程,是都可認識、都可解釋的。天地、人事,沒有什么不可說出的奧理的。又說:“物者,事也,語其事不出乎日用飲食而已矣;舍是而言理,非古圣賢所謂理也?!?/span>
這就說明事物的道理就在事物之中,事物的發(fā)展本身,就是它客觀的法則。
他駁斥那些物外求理的人說:“夫以理為如有物焉,得于天而具于心,未有不以意見當之者也。”持這種認為理是“天上”掉下來的,也就是說“理”是上帝所昭示給下民的。搬弄這一套的,純屬是以個人的主觀意見偷換真理,而隨行他的“意見之偏”。結(jié)果必然是作到以“意見殺人”的地步。
至于如何認識真理,戴震說,必須“能辨察事情而準”。因此他主張“體民之情,遂民之欲”。他提出“遂欲”的論點來針對程朱“去欲”的論點。
戴震對于“人倫日用”的重視,是由于他了解到人類通過實踐才積累起知識,上升為理性思維,而又用它來體察生活的。因此,他認為所謂“理”,所謂“義”,正是在于人情和物情上,必定是在人情物情上講“理”講“義”。他把“情”解為“素也,實也”。這是素質(zhì)的表現(xiàn)。情不是以意為之,情是實的情。情是人物存在的基本,舍此而侈談什么“理”,必然導致以“理”都是空的、虛的,只能存于心,得于無了。
戴震認為權(quán)衡“理”的標準,是“能于事不爽失,使無過情、無不及情”。這樣一來,理就在情事之中,不是天上垂掛著一個天理,來向人們作天罰的。要是我們把曹雪芹原稿中對寶玉和黛玉的判詞“情不情”和“情情”來與戴震的“使無過情,無不及情”對比來說明他倆已取得“共感”和“共然”,我想也許不會有人感到唐突吧?
這里所以要引用戴震的論點,就是想闡明曹雪芹思想不屬于莊周,而是屬于戴震的。道理也很簡單,因為戴震是朱子的對立面,曹雪芹也是朱子的對立面,從而使我們了解到一個問題,這就是王國維所解釋的《紅樓夢》的思想,都和曹雪芹的思想走向相反的方向,而用戴震的“欲”“理”合一的論點來解釋《紅樓夢》的思想,才能和曹雪芹的思想越來越接近。
我們都知道,曹雪芹攻擊程朱的理學,是決不含混的,他絲毫都不掩飾這一點。而在當時,正是康熙雍正把程朱理學以國家政權(quán)來推行的時代。用朱子的學說作為思想統(tǒng)治的工具,誰要是不以朱子語錄為準則,也就是不說朱子的話,不按朱子規(guī)定的模式去思想,那就是犯罪。
清廷下令刊刻、發(fā)行欽定的《性理精義》、《性理大全》、《朱子全書》,把朱熹的《四書集注》,列為天下書院必讀書,把它尊為“學統(tǒng)”。把個朱子牌位抬上圣人的寶座,鼓樂吹打,送到孔廟,列為十哲之一。春秋丁祭,可以享受全牛的祀奉哩!在這個時候,曹雪芹寫出《紅樓夢》來,正是這兩種思想意識領(lǐng)域中斗爭的產(chǎn)物。
戴震揭露反動統(tǒng)治階級常常以理殺人,“天理”這個好聽的字眼,成為他們的“忍而殘殺之具”?!吧弦岳硪南拢谙轮?,人人不勝指數(shù)”?!袄怼蹦迷诨实劾献右约八筐B(yǎng)的老爺們手里,正如漢代王褒《僮約》那樣,凡是寫在賣身契約上的都是在理的。那個川娃子本來想要求把勞動安排得合“理”一些,誰知一紙契約本身,就代表了無窮無盡剝削的合“理”化。在他懂得這個“理”之后,無怪他的“鼻涕長一尺”了。因為他在此刻才明白:在這張紙攥在老爺手里的剎那間,他便只有當牛作馬度過一生的份兒了。
《紅樓夢》寫“理”總是操在賈母、賈政、王夫人、薛姨媽、王熙鳳這些人的手里,《紅樓夢》寫“理”總是操在薛寶釵這些“正人君子”的手里。這些人正是手中攥著契約和準備攥著契約的人。這是曹雪芹筆底下的《紅樓夢》對家族奴隸制作了最透徹的揭露。正是突出的表現(xiàn)在這個“理”和“欲”的關(guān)系上,也就是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斗爭的根本問題上面,而以形象思維取得感人肺腑的效果!
我們在這里,并不想概括曹雪芹到底在哪幾個方面和理學挑戰(zhàn)?,F(xiàn)在要做的,只是解決一個問題:曹雪芹是繼承了莊周的思想,想在槁木死灰中求得解脫嗎?《紅樓夢》的主人公賈寶玉逃出世外,從而得到解脫了嗎?對于這個問題,毫無疑問,通過上面初步考察,使我們不能不持著相反的看法。
寶玉是“欲”“理”合一論點的代表人物。寶釵本人則是先天太極圖的代表人物。她甚至想讓大觀園的姐妹們都以“太極圖”為題,來起詩社,并說限定要用“先”韻。這不是再生動不過的例證嗎?
寶玉的“玉”(正如王國維所說)是代表“欲”的。寶玉,則有“葆欲”的含意。(正和王國維的意思相反)這就是對寶玉的新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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