毀:毀壞;紓:緩和;解除。指捐獻家產以幫助國家減輕危難。
先秦?左丘明《左傳?莊公三十年》:“斗穀於菟為令尹,自毀其家,以紓楚國之難。
連動式;作謂語、賓語;含褒義。
某等愿從眾志,毀家紓難,興復宋室。(清?吳趼人《痛史》第二十五回)
精忠報國、舍身為國
損公肥私、自私自利
紓,不能寫作以抒”
難,不能讀作“nan”。
公元前665年,楚國令尹子元率軍攻打鄭國,撤軍后就住在王宮,意欲霸占已死楚文王的妻子。
楚國的大臣用計除掉子元,讓斗谷於菟擔任令尹。斗谷於菟看到國家貧弱,就把自己的家產全部拿出來救助國家。
3).國破家亡之際,許多愛國人士不惜毀家紓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