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體說來,這史詩中的德字詞匯共有十二例。其中,集合名詞“德″與"惡″相組合為"惡德″①,出現(xiàn)了兩次。另外九例,都是具體的道德規(guī)范或行為的用語。引人注目的是"勇敢″,在史詩中出現(xiàn)了五次之多,充分表明古巴比倫崇尚勇德。前兩次詩句所寫都是不同的人物對同一"勇敢的恩利爾″講話②。后三次出現(xiàn)在同一段詩句中,共同指向同一個"勇敢的英雄″,他的名字叫涅伽爾③??梢姡敃r巴比倫社會的道德風尚,同上述中國道德風尚沒有共同之處。
此外,還有四例道德行為用語,都是"惡德″范圍內(nèi)的負面意義用法。首先出現(xiàn)的是"殘暴″④,這"善″的對立行為,發(fā)生在史詩的主人公吉爾伽美什身上,肆意殺人,被記錄在案。以后出現(xiàn)了上述勇敢的對立行為用語"膽怯″⑤,意在鼓勵人們勇敢,不要膽怯。這就從反面張揚了勇敢之德。最后三例是"憎惡″,是喜愛的反義詞,用來告誡當事人,不要憎惡自己的妻子和兒子⑥。
以上梳理的德字詞匯事實,證明在五千年前的巴比倫出現(xiàn)了與中國同一時期的又一條道德思想古根。而從詞匯意義上看,區(qū)別于中國古根的地方,首先是道德基本觀念有別,在中國指無私奉獻,使他人有所得。而巴比倫則指的是個人的行為,根本沒有奉獻、付出的任何意味。其次一點區(qū)別,是道德行為的主體,在中國有天、地、大人、君子等,而在巴比倫僅僅指人,沒有其他主體。第三點區(qū)別,是中國當時社會風尚純樸,沒有發(fā)生殘暴的殺人,而崇尚勇敢的巴比倫則令人恐怖不安。
如果進一步考察道德思想古根日后的發(fā)展、承傳情況,更明顯的區(qū)別還有許多方面,且留待六大道德思想古根一一敘述過后,再進行深入討論,這里暫且不表。
注釋
①《吉爾伽美什》,第45、46頁,譯林出版社,2018年12月版。
②同上,第82頁。
③同上,第92頁。
④同上,第6頁。
⑤同上,第38頁。
⑥同上,第89至90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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